企业房产租赁收入的筹划
录入时间:2008-11-12
【中华财税网2008/11/12信息】 案例:某地一汽车交易市场以对外出租汽车展厅为主营业务。2000年该汽车交易市场展厅租金收入500万元,缴纳营业税25万元,房产税60万元以及其他一些税费。经计算,只营业税和房产税就占到了收入额的17%,交易市场负责人感觉税负较重,希望能够找到减轻税负的办法。
分析:目前,对于房产租赁收入,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普遍反映税负较重。简单测算一下可以看出,对于一项房产租赁收入,租赁者要缴纳5%的营业税,12%的房产税,以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契税等等,总体的税负已经远远超过17%。在税法体系保持稳定的政策背景下,我们减轻税负的出路只能是通过筹划,合理避税。具体到这一个案例,笔者当时的操作方法是:考虑到物业管理费只需缴纳营业税,因此依次作为筹划的突破口。首先,根据当地的一般物业管理标准,对年租金收入进行划分,租赁费200万元,物业管理费300万元;然后,这也是关键的一步,由于物业管理费的认定不能只是反映在帐上,还需经主管税务机关的批准,而物业管理资质的认定权属于规划局负责。因此,经过与当地规划局的反复博弈,终于使该汽年交易市场获得了物业管理的资格。这样,也就顺利通过了税务机关的认定。通过这一筹划,作为物业管理费的300万元,只需缴纳15万元的营业税,比筹划前大大减少了税收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