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理人税务筹划手册:挂靠科研机构税收筹划技巧——税收筹划原理
录入时间:2003-05-27
【中华财税网北京05/27/2003信息】 第五节 挂靠科研机构税收筹划技巧
一、税收筹划原理
我国税法规定,对大专院校和专门从事科学研究的机构进口的仪器、仪表等,享
受科研用品免税规定的优惠,即免征进口关税以及增值税。由此产生了挂靠科研避税
法。即企业通过一系列手法向科研挂靠,争取国家有关优惠,以达到避税的目的。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9)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
(2000)文件规定: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规定的优惠,即免征进口关税以及增值税。
目前科研用品免征的品种是:
①科研用的分析、测试、检查、计量观测、发生信号的仪器仪表及其配套设备和
附件;
②科研实施用的医疗仪器;
③科研用的微型计算机系统;
④化学药剂;
⑤教学专用电影片;
⑥书籍刊物、图表、讲课稿以及科技交流资料;
⑦书本、模型;
⑧企业进行技术转让,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所得税;企业转让自行
研制并经有关部门鉴定认可的科研成果所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为了促进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对属于火炬计划开发范围内的高技术、新技术
产品,国家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由此产生了挂靠科研避税法。国有大中型企业
通过一系列的手法,争取此项优惠以获取避税好处。主要有:
①企业以高新技术企业的面目或是名义,努力获取海关批准,在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内,设立保税仓库、保税工厂,从而堂而皇之地按照进料加工的有关规定,享受
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②打着高新技术企业生产出口产品的旗号,实际上即非高新技术,也非出口,而
是非高新技术企业生产转内销的产品,从而避免交关税。
③非高新技术企业,打着高新技术企业旗号,以国内不能生产的名义,进口仪器
设备,以合法或非违法手段获取批文后,合法避交进口关税。
从以上挂靠科研避税手法中可以看出,企业能否避税,关键有三个因素:
第一,获取高新技术企业称号;
第二,获取税务机构和海关的批文和认可;
第三,努力掌握国家优惠政策项目,并使本企业进口对象符合优惠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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