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难题的解决技巧与例解:推销奖的处理方法
录入时间:2003-09-19
【中华财税网北京09/19/2003信息】 [案例306]
[案情说明] 2002年6月28日,古浪县地税局稽查人员在对古浪铸件加工有限公司
进行税收检查时发现,古浪铸件加工有限公司对供销人员蒋风民的推销奖励金9190元
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稽查人员依法要求企业补缴应扣未扣税款,并处以一倍罚款。
古浪铸件加工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沈明饶认为不对,要提出复议。
[要求解答] 古浪铸件加工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沈明饶理解是否正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
法实施条例》、[国税发(1996)206号]文件。
[分析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6)206号]文件规定,对在中国境内有
住所的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以下简称奖金,不包括应按月支
付的奖金)的计算征税问题,按以下方法处理:
对上述个人取得的奖金,可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由于对每
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税时已按月扣除了费用,因此,对上述奖金原则上不再减除费
用,金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如果纳税人取得奖金当月
的工资、薪金所得不足800元的,可将奖金收入减除“当月工资与800元的差额”后的
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款。
因此,古浪铸件加工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沈明饶采取复议也是徒劳的,因为他对税
法的理解就不正确。
古浪铸件加工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沈明饶问:我公司按照企业制度规定,对各区域
业务人员实行销售提成奖励制度。制度要求提成奖励按月计提,按月支付。但企业实
际只按月计提,没有按月支付。主要原因:
一是由于产品周转期不固定,一般周期在三至十二个月不等,不能实现按月回款。
二是企业流动资金非常短缺,回款被公司占用。
三是怕货款出现风险,不便于管理。
在账务处理上,公司财务部以各业务员每月计提金额,记入其他应付款明细账,
到年终才进行汇总,统一兑现。鉴于我公司此种账务处理方法,请问:关于业务员个
人所得税,是应该以年终统一发放金额,一次进行计提缴纳,还是应该按各月提取金
额十十提,再逐月累计进行缴纳?
君洋财务服务中心首席注册会计师周华洋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经营者试行年薪制后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国税发(196)107号]规定:
对试行年薪制的企业经营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
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即企业经营者按月领取的基本收入,应在减除800元的费用
后,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并预缴,年度终了领取效益收入后,合计其全年基本收
入和效益收入,再按12个月平均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用公式表示为:
应纳税额=[(全年基本收入和效益收入÷12-费用扣除标准)×税率-速算扣除
数]×12。
但其中应该注意的是,若企业采取的销售提成的奖励政策,年终是以奖金性质一
次性发放给业务员的,则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6)206号]文件规定,单独作
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纳税。
[案例307]
[案情说明] 动感网络发展有限公司对经理刘朝阳实行薪制、每月发放基本工资
2000元,年度终了后根据企业效益情况计算效益工资。2002年度终了后,企业计算出
经理刘朝阳2002年应得效益工资48000元。
[要求解答] 动感网络发展有限公司经理刘朝阳2002年12月应交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
法实施条例》、[国税发(1996)107号]文件。
[政策解读] 按照规定,对实行年薪制的企业经营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其
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可以实行按年税,分月预缴的方法,即在企业经营者按月领
取基本工资时,减去800元费用后接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并预缴;年度终了后,企
业按规定计算出经营者应当领取的效益工资,然后将基本工与效益工资合计,计算出
平均每月应纳税额,在此基础上再计算出全年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月平均应纳税额=[(全年基本工资+效益工资)÷12-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年应纳税额=月平均应纳税额×12
将全年应纳税额与预缴税款进行比较,其差额即为应补缴的税款。
[计算分析] 动感网络发展有限公司经理刘朝阳2002年12月发放12月份基本工资
2000元,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2000-800
=1 200元
应纳税额=1200×10%-25
=95元
2002年度终了后,企业计算出经理刘朝阳2002年应得效益工资48 000元,则刘朝
阳经理全年应纳税额为:
月平均应纳税所得额=(2000×12+48000)÷12-800
=5200元
月平均应纳税额=5200 × 20%-375
=665元
年应纳税额=665×12
=7980元
应补缴税款=7980-95×12
=68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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