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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鲁青三省企业明年减负超200亿元

录入时间:2008-11-17

【中华财税网2008/11/17信息】  增值税转型改革自明年1月1日起全面推开的消息甫一公布,分行业、分地域的企业减负测算就开始成为近段时间的热点。来自广东、山东、青海3省的相关测算显示,明年这3个省的企业有望从增值税转型改革中减负209亿元。其中,广东130亿元,山东56亿元,青海23亿元。
  广东财税网的有关专家表示,此次增值税转型主要的措施是允许企业抵扣新购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因此获利较多的将是存在增值税销项且新购置设备较多的资本密集型行业。虽然广东外延企业(加工出口企业)多,但制造业也占相当大的份额。从理论上估算,此次增值税转型广东省企业将减少税负达130亿元左右。
  中山大学财税系主任林江教授则认为,广东企业能否真正得到这130亿元的好处,关键取决于企业的经营性质以及企业对该政策的积极响应程度。他分析说,如果是外延型企业,由于销售不在本地,企业不大可能得到优惠。而对相反性质的企业来说,其税收优惠就是实实在在的。从增值税转型已开始试点的省份情况看,要从增值税转型中获得真正的优惠,还必须靠企业本身对该税收政策的响应执行程度。企业如果不怕手续麻烦,能够认真对待,确实会得到很多实惠。因此,林江建议在增值税转型改革在明年1月1日实施前,国家有关部门应迅速出台一些配套措施。比如,在税收征管环节上,化繁为简,以此鼓励企业不打折扣地执行新的税收政策。
  山东省国税局日前根据掌握的有关税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测算,从明年开始实施的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为山东企业减轻负担56亿元。山东省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增值税转型对山东的众多制造企业、大规模进行技术改造的老企业来说都是重大利好。改革客观上减轻了企业的税负,有利于企业改进生产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和研发投入等,将对企业利润产生正面影响,有助于增加企业投资,提高企业利润,其累积效应会逐步显现。
  山东百丞税务咨询公司总经理朱自永告诉记者,从之前国家在东北地区、中部六省26个城市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来看,处于快速发展和技改升级阶段的产能膨胀型大型企业是增值税转型改革中受益最大的企业。如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在2004年下半年和2005年上半年正值技术改造和扩大生产规模阶段,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后,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得到的增值税退税款累计达到了5.33亿元。
  朱自永认为,对于处于不同经营周期的企业和不同经营规模的企业,它们从增值税转型中获得的好处也有多有少。“在当前经济增速放缓的大背景下,众多中小企业基本没有过多的动力和财力去扩大产能、购进设备,加之他们原本缴纳的增值税就很少,因此增值税转型对中小企业来说,所起的作用可能不是很大。”
  青海省财政厅根据增值税转型方案测算,明年青海省将减少增值税收入24.31亿元,减幅31.2%;减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约1.9亿元;按增值税地方分成比例25%计算,地方收入将减少7.97亿元。预计增加企业所得税2.75亿元,按地方分成40%计算,地方收入增加1.1亿元。总体上看,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使青海省财政减收23.46亿元,地方财政减收近7亿元。
  青海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增值税全面转型政策将促进青海省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促进固定资产投资,促进资源型城市的转型,提高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更大程度地扶助中小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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