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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税纳税筹划技巧:增值税进项税额账务处理技巧——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账务技巧

录入时间:2003-12-02

  【中华财税网北京12/02/2003信息】 六、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账务技巧   (一)会计科目   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在“应交增值税” 明细账中,又设“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已交税金”、“出口退税”、“进 项税额转出”等专栏。其中,与企业应计的进项税额有关的专栏有:   1.“进项税额”专栏   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的货物应冲 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2.“进项税额转出”专栏   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 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3.“已交税金”专栏   记录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额。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多缴的增 值税额用红字登记。   (二)账务技巧   1.企业在国内采购货物   企业在国内采购的货物,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 “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经营 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 “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账务处理如下:   借:材料采购(原材料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对于工业企业采购尚未入库、商业企业未付款的货物,因不符合抵扣条件,不允 许抵扣的进项税额,有两种核算方法:   ①对于采购的货物,在较短时间内能够符合抵扣条件的,可将进项税额先记入采 购成本,待符合条件后,再转入当期进项税额。以工业企业为例,其账务处理如下:   材料未验收入库时:   借:在途材料(原材料等)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材料验收入库以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在途材料(原材料等)   ②对于采购的货物因多种原因在短期内不能及时入库,商业企业因资金困难短期 内不能支付货款的,即在较长时间内不能符合抵扣税款条件的,需要暂在“待摊费用” 一级科目下设置二级科目“待抵扣进项税款”进行核算。仍以工业企业为例,其账 务处理如下:材料未验收入库前:   借:在途材料(原材料等)   待摊费用——待抵扣进项税款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材料验收入库以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待摊费用——待抵扣进项税款   2.企业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   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款,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科目;按照确认的投资物价值(已扣增值税,下同),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 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账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   3.企业按受捐赠转入的货物   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科目;按照确认的捐赠货物的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与货物价值 的合计数,贷记“资本公积”科目。账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资本公积   4.企业按受应税劳务   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科目;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货物成本的金额,借记“其他业 务支出”、“制造费用”、“委托加工材料”、“加工商品”、“经营费用”、“管 理费用”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 目。账务处理如下:   借:制造费用(委托加工材料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5.企业进口货物   其会计处理方法与企业在国内采购货物的处理方法类似。   6.企业购进免税农业产品   按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 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数额,借记“材 料采购”、“商品采购”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等科目。账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计算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及收购的废旧物资款中可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其账务处理 与企业收购免税农业产品类似。   7.不核算“进项税额”   企业由于购入固定资产,或者购入货物及应税劳务等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等,其 进项税额按规定不予抵扣。在账务处理上,将其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计入固定 资产、货物及应税劳务的价款中,其会计处理办法按现行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办理。以 企业购入固定资产为例: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8.“进项税额转出”的账务处理   企业由于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购进货物改变用途 等原因,其进项税额,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在建工程”、 “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属于转作待处理财产损失的部分,应与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 品成本一并处理。账务处理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产成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9.期初存货待抵扣的进项税额   按税收管理规定允许转入当期的进项税额。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待摊费用——期初进项税额   10.企业缴纳税金   企业按规定上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小规模纳税企业上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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