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税收筹划实务 > 正文

走出纳税筹划误区:制定避税地对策和防止逆向避税

录入时间:2003-09-18

  【中华财税网北京09/18/2003信息】 一、制定避税地对策税制 避税地对策税制的基本内容包括:①列举避税地的国家和地区,或对避税地规定 一定的条件,限制避税地的范围。②规定本国母公司在避税地设立的子公司的控股比 例达到规定标准的,就属于适用避税地对策税制的范围。③对设立在避税地子公司的 经营范围进行分类,有的列入避税地的适用范围,有的则可以排除。④凡符合避税地 税制适用范围的,即将子公司保留利润中按股权应归属母公司的利润和股息收入合并 到母公司一并纳税。 对付应用避税地进行避税的措施主要包括:①控制资本流出,一是外汇管制;二 是对于纳税人住所或居所移动的限制。②通过签订税收协定的办法解决。③执行严格 的监督管理措施。 二、防止逆向避税 首先,税务当局应该积极促进本国合营者参与合营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决策,增强 自身的经营管理能力,主动控制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和完善对外方合营者 的制约机制。 其次,积极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使跨国纳税人能够合法经营,从而减轻乃至消 除跨国纳税人被动进行逆向避税的活动。 再次,尽可能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保持国家政局稳定,增强外国投资者 的信心,消除预期风险产生的各种因素,从而减少跨国纳税人的逆向避税。 也许读者比较迷惑,本书的前面部分都是关于纳税人运用纳税筹划,减轻自身税 负。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论述,但为什么还花这么大的篇幅讨论反避税?确实,我们 在开始就表明了,本书的目的是为了使纳税人通过本书,从整体、宏观上把握纳税筹 划,从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宏观层次来把握纳税筹划。但是,“知己知彼,百战不 殆”。纳税筹划像作战一样,只有在熟悉对方的前提下,才能更好地为自身利益服务。 况且,不管你运用纳税筹划的方法多么合理,但最终是要通过税务机关的审核同意才 能进行,所以,了解一些反避税知识,对于纳税人来说,不仅是应该的,而且是必要 的。 细心的读者可能注意到了,这两章关于反避税的论述,其概念与本书前文的论述 不一致。所谓反避税,也就是税务机关针对避税行为进行的调整与管理。根据我们前 面的定义,避税行为属于非违法的行为,不包括偷漏逃税,因此反避税的概念也就不 应该是书中所说的那样。但由于现在的普遍观点是将避税行为与偷漏逃税等同,因而 对反避税的理解也就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针对避税行为的调整;另一个方面是 针对偷漏逃税行为的处罚与管理。我们在本书中,为了论述的方便,也为了避免读者 对于概念的过于混淆,采用了大众的观点。 (1)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