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筹划:税率式纳税筹划——选择低税率行业投资和纳税(下)
录入时间:2003-11-06
【中华财税网北京11/06/2003信息】 (二)利用行业低税率的纳税筹划技术
利用低税率的行业实施纳税筹划有两个方面的思路:一方面,在企业设立之时充
分考虑行业的税负情况,把税负因素作为投资决策的十分重要的因素,顺应政策指导,
减轻税收负担;另一方面,在可能的情况下把企业纳税靠向优惠的行业。
1.企业投资考虑行业优惠
例如:华强公司打算进行1000万元的投资,有两个投资方向,一是投入一个一般
行业,预计年赢利100万元,所得税税率是33%;另一个投资方向是政府鼓励投资的
行业,相对经营成本稍高,年赢利90万元,但所得税税率是15%。经过简单计算就可
得出投资选择结论:
投资一般行业税后利润为:100-100×33%=67(万元)
投资税收优惠行业税后利润为:290-90×15%=76.5(万元)
不言而喻,考虑纳税因素,应选择有纳税优惠的行业。
2.在高新技术开发区设立高新技术企业
为了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各地纷纷设立高新技术开发区,并伴有相应的税
收优惠。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既可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内设立法律认可的高新技术企业
来享受税收优惠,也可通过适当使用价格转移法,转移一部分利润到该高新技术企业,
降低整个集团的税负。
例如:北京某制药企业经批准在高新技术开发区设立全资子公司,从设立起享受
了两年免税优惠,目前,适用15%的优惠税率。集团公司年赢利1000万元,所得税税
率33%。通过一些技术处理,集团公司转移200万元利润到该高科技企业,按15%的
税率缴纳了所得税,从而使企业达到了省税的目的。
未设立高新技术企业时,集团公司应纳税:
1000×33%=330(万元)
利润转移后,同是1000万元的利润,应纳税为:
800×33%+200×15%=294(万元)
因为我国的流转税有两大税种并分别对货物和劳务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而营业
税中劳务项目不同适用税率也不同,这就给纳税选择和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有关这
方面的情况,我们在介绍具体税种的纳税筹划时再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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