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8月30日 桂国税函[2001]480号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
函[2001]596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规定如下,请遵照执行。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所属的广西区电信公司主附业改革过程中分离出去的企业,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独立经济核算的
企业为纳税人(具体企业名单附后),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附件:广西电信实业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名单
单 位 单位地址
南宁电信实业有限公司 南宁市
柳州电信实业有限公司 柳州市
桂林电信实业有限公司 桂林市
梧州电信实业有限公司 梧州市
贺州电信实业有限公司 贺州市
北海电信实业有限公司 北海市
钦州电信实业有限公司 钦州市
防城港电信实业有限公司 防城港市
玉林电信实业有限公司 玉林市
贵港电信实业有限公司 贵港市
百色电信实业有限公司 百色市
河池电信实业有限公司 河池市
广西区邮电工程建设局 南宁市
广西区邮电规划设计院 南宁市
广西区邮电器材公司 南宁市
广西区邮电学校 南宁市
广西电信实业有限公司 南宁市
广西邮电培训中心 南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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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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