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2日 深地税发[2004]972号
第三检查分局:
你分局《关于深圳市科汇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所得征免企业所得
税的请示》(深地税三发[2004]91号)收悉。对深圳市科汇通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所得征免企业所得税问题,市局专题书面请示了国家税务总局,
总局对有关问题已经作了明确批复,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市科汇通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土地转让收入征免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13号)转发
给你分局,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市科汇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土地转让收入征免税问题的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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