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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教师待遇问题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4]474号颁布时间:2004-05-25

     2004年5月25日 深地税发[2004]474号 各分局(不发涉外检查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教师待遇问题有关所得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4]6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教师待遇问题有关所得税政策的 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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