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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 爱尔兰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1]46号颁布时间:2001-01-12

     2001年1月12日 深地税发[2001]46号 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爱尔兰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国税发[2000]2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 爱尔兰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2000年12月22日 国税发[2000]212号)(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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