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执行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0]835号颁布时间:2000-12-05
2000年12月5日 深地税发[2000]835号
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
有关执行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9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另执行中如对外商投资项目判断不准,可向深圳市外商投资局征求意见。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
执行问题的批复(2000年11月14日 国税函[2000]910号)(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