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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深房”、“深物业”国家股行政划拨行为不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问题的批复

深国税发[1999]107号颁布时间:1999-03-17

     1999年3月17日 深国税发[1999]107号 罗湖征收分局、第二稽查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深房”、“深物业”国家股行政划拨行为不征收证 券交易印花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8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深房”、“深物业”国家股行政划拨行为不征收证券交易 印花税问题的批复(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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