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深房”、“深物业”国家股行政划拨行为不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问题的批复
深国税发[1999]107号颁布时间:1999-03-17
1999年3月17日 深国税发[1999]107号
罗湖征收分局、第二稽查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深房”、“深物业”国家股行政划拨行为不征收证
券交易印花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8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深房”、“深物业”国家股行政划拨行为不征收证券交易
印花税问题的批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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