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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统一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合作社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扣税凭证的通知

深国税发[2000]222号颁布时间:2000-05-19

     2000年5月19日 深国税发[2000]222号 海洋石油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关于转发<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统一城市商 业银行和城市信用合作社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扣税凭证的通知>的通知》转 发给你们,请你们学习和借鉴江西省的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做好此项工作。 附: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关于转发《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统一城市商业银行 和城市信用合作社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扣税凭证的通知》的通知(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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