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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圳市福田房地产开发公司减免营业税的通知

深地税发[1999]431号颁布时间:1999-09-24

     1999年9月24日 深地税发[1999]431号 福田征收分局:   你分局《关于深圳市福田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减免税呈批表》([97]0006349) 收悉。经审核,该公司经市住宅局、市国土局批准,将该公司开发的银庄大厦由市场 商品房转为微利商品房,销售价格、销售对象由市住宅局按微利房政策确定,出售微 利房共计458套,取得售房收入180315489元,符合《转发省地税局、省财政厅关于广 东省出售、出租公房免征营业税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地税发[1998]43号)规 定的免税条件,同意免征营业税。   此复。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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