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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深国税发[2000]82号颁布时间:2000-02-24

     2000年2月24日 深国税发[2000]82号 各分局、区局:   现将国家外汇管理局广州分局、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 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 问题的通知》(广州汇发[2000]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尽快通知所辖单 位(包括外资银行)。 附:国家外汇管理局广州分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外汇管 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 通知(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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