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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国税局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税务所为小规模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期限延期的通知

深国税发[1999]10号颁布时间:1999-01-11

     1999年1月11日 深国税发[1999]10号 各分局、区局: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税务所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期限延期的通知》(粤国税发[1998]47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税务所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期限延期的通知》(粤国税发[1998]475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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