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张英惠总会计师对深圳地税工作的重要指示》的通知
深地税发[1997]187号颁布时间:1997-04-22
1997年4月22日 深地税发[1997]187号
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张英惠总会计师对深圳地税工作的重要指示》印发给你
们,请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附:国家税务总局张英惠总会计师对深圳地税工作的重要指示
4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张英惠总会计师及征管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
领导到我局视察工作,吴升文局长和邝荣章副局长就我局征管体制改革的目标、
实施电子报税和税款征收无纸化工作的进展情况作了详细汇报。
听完汇报后,张英惠总会计师及征管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领导对我局的
征管改革工作深表满意。张英惠总会计师说,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自成立以来,在
诸多方面具有超前意识。你们提出的近期“四个九”的教育培训目标与今年“税
收宣传月”朱镕基副总理提出的“提倡学习的风气”不谋而合。在征管改革方面,
你们不仅从思路上提出了极具魄力和胸怀的目标,而且在实践中锐意进取,大胆
探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尤其是实施电子报税和税款征收无纸化,具有税收保
全的意义,有利于控制欠税,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同时,你们采取税务、
银行、纳税人三方签定协议方式来解决法律依据不足问题,这对解决欠税问题是
一大突破。你们之所以能够率先全国实施电子报税和税款征收无纸化,客观上讲,
得益于深圳公民素质较高、银行结算手段先进及整个计算机运用广泛的大环境,
主观上讲,是你们对改革执着追求的结果。对此项工作,国家税务总局领导及征
管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重视和支持的。我相信,在深圳市地税局党组的正确领
导下,在朝气蓬勃的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你们提出“用三至五年的时间
在税收管理水平上赶超香港、新加坡”的目标一定能实现。
张英惠总会计师最后就我局征管改革工作作了以下重要指示:
(一)关于电子报税和税款征收无纸化工作
1、要积极尝试。深圳处于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具有改革“试验场”、对
内地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市地税局要利用自身优势,充分发挥以上作用,积极进
行多种申报方式的尝试。通过尝试,一方面不断比较择优弃劣;另一方面,发现
与此相关的其他征管问题,积极寻求解决办法,为全国顺利实施电子报税和税款
征收无纸化提供可资惜鉴的有益经验。
2、要稳妥推进。电子报税和税款征收无纸化是一项新生事物,目前尚处于
摸索阶段,因此,在实施之初,一定要坚持以“双轨制”的方式稳妥推进,防止
因一步不慎而影响整个改革的效果。
3、要加大宣传力度。除了对内通过宣传统一广大干部职工对电子报税和税
款征收无纸化的认识外,对外,要抓住纳税人对此项工作存在的各种模糊认识,
利用各种宣传媒介深入浅出地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使广大纳税人能了解而支持
此项工作。
4、要做到资源共享。国、地两局在很大程度上面对的是同一个纳税人,为
减少纳税人的负担,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在实施电子报税和税款征收无纸化过程
中,国、地两局要互通互联,建立公共平台,做到资源共享。
(二)关于个体私营经济业户建帐工作
1、要提高认识。要将个体私营经济业户建帐工作提高到讲政治的高度上去
认识,以此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
2、要积极推进。个体私营经济业户建帐工作存在一定难度,要知难而上,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布置积极推进,并不断地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探索加强
个体私营经济业户税收管理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