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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圳市仁德利贸易有限公司申请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深地税发[1999]107号颁布时间:1999-03-17

     1999年3月17日 深地税发[1999]107号 龙岗分局:   你分局报送《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减免税(费)呈批表》收悉。鉴于深圳市仁 德利贸易有限公司为新办商业企业,根据《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字(94)001号)和《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 惠政策的补充通知》(深税联发[1994]15号)的规定,经研究,同意免 征深圳市仁德利贸易有限公司1999年度企业所得税。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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