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深圳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适用所得税税率问题的通知

深地税发[1997]296号颁布时间:1997-06-09

     1997年6月9日 深地税发[1997]296号 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7]49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 适用所得税税率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适用所得税税率问题的通知(19 97年4月9日 国税发[1997]49号)(正文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