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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地税发[1997]439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复议条件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深地税发[1997]439号颁布时间:1997-08-21

     1997年8月21日 深地税发[1997]439号 各分局、机关各业务处室:   现将国税发[1997]12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复议条件问题的 批复》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复议条件的批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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