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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业企业生产销售及安装护栏、隔离栅征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深国税发[1999]463号颁布时间:1999-11-15

     1999年9月22日 深国税发[1999]463号 各分局、区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业企业生产销售及安装护栏、隔离栅征税问题的 批复》(国税函[1999]60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业企业生产销售安装护栏、隔离栅征税问题的批复的通 知(1999年9月6日 国税函[1999]601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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