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是否构成税收协定所述常设机构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深国税发[1999]472号颁布时间:1999-09-29
1999年9月20日 深国税发[1999]472号
海洋石油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是否构成税收协定所述常设
机构问题的解释的通知》(国税函[1999]60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
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是否构成税收协定所述常设机构问
题的解释的通知(1999年9月13日 国税函[1999]607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