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表彰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和优秀税务工作者决定的通知
深地税发[1999]447号颁布时间:1999-10-11
1999年10月11日 深地税发[1999]447号
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表彰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和优秀税务工作者的决
定》(国税发[1999]176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传达学习。
市局要求,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积极响应国家税务总局的号召,以先进
典型为榜样,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开拓进取,努力工作,以优异的工作
成绩迎接澳门的回归,为实现我市地税事业的现代化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