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广东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穗地税函[2005]106号颁布时间:2005-05-25

     2005年5月25日 穗地税函[2005]106号 局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 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粤地税函[2005]254号)转发 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 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