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广东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关于技术进口企业所得税减免审批程序的通知

东地税函[2005]94号颁布时间:2005-05-31

     2005年5月31日 东地税函[2005]94号 各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关于技术进口企业所得税减免审批程 序的通知》(粤地税发[2005]111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附件: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关于技术进口企业所得税减免审 批程序的通知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