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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减免税政策的通知

粤财法[2004]117号颁布时间:2004-11-26

     2004年11月26日 粤财法[2004]117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减免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减免税政策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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