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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信实业银行广州分行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批复

粤国税函[2004]496号颁布时间:2004-11-01

     2004年11月1日 粤国税函[2004]496号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中信实业银行广州分行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请示》(穗国税发 [2004]363号)悉。根据《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 务总局令第4号)规定,经审核,同意中信实业银行广州分行在2004年度税前扣 除呆账损失3笔,金额合计人民币13,190,281.40元,美元 2,142,022.91元(详见附表)。   此复。 附件:中信实业银行广州分行2004年度呆账损失税前扣除明细表(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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