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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及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的公告》的通知

粤地税发[2003]309号颁布时间:2003-11-04

     2003年11月4日 粤地税发[2003]309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及运 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的公告〉的通知》(国税发[2003]120号)(以下简 称《公告》)转发给你们,请各市迅速自行印制、发放《公告》,各级税务征收机关 将《公告》张贴于所有办税服务厅。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及运输发 票增值税抵扣管理的公告》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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