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顺德市东方管业有限公司申请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批复(粤地税函[2002]607号)
粤地税函[2002]607号颁布时间:2002-11-20
2002年11月20日 粤地税函[2002]607号
顺德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顺德市东方管业有限公司申请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请
示》(顺地税发[2002]24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省经贸委确认顺德市东方管业有限公司的聚乙烯增强塑料复合管技改项目符合国家政策
(粤经贸投[2002]0354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
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 ,粤地税发
[2000]136号转发)的规定,同意顺德市东方管业有限公司的聚乙烯增强塑料复合
管技改项目享受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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