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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收入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珠地税发[2003]191号)

珠地税发[2003]191号颁布时间:2003-06-25

     2003年6月25日 珠地税发[2003]191号 斗门区局、各分局: 现将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收入税 务处理问题的批复》(粤地税函[2003]261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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