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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旅游观光缆车索道服务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属于生产性企业的通知(珠地税发[2003]188号)

珠地税发[2003]188号颁布时间:2003-06-25

     2003年6月25日 珠地税发[2003]188号 斗门区局、各分局: 现将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旅游观光缆车索道服务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 不属于生产性企业的通知》(粤地税发[2003]92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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