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广东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奥村金属株式会社等外国企业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粤地税函[2003]244号)

粤地税函[2003]244号颁布时间:2003-04-18

     2003年4月18日 粤地税函[2003]244号 广州、珠海、汕头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奥村金属株式会社等外国企业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 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30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