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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汕头市龙湖区东南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批复(粤地税函[2003]59号)

粤地税函[2003]59号颁布时间:2003-01-28

     2003年1月29日 粤地税函[2003]59号 汕头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汕头市龙湖区东南实业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请 示》(汕地税发[2002]20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汕头市龙湖区东南实业有限公司的印刷生产线设备填平技术改造项目被省经贸委确认符 合国家政策(粤经贸投[2002]367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 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3号)的规 定,同意汕头市龙湖区东南实业有限公司的印刷生产线设备填平技术改造项目享受技术改造 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二O O三年一月二十九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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