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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珠海泰坦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发生变更事项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粤地税函[2002]41号颁布时间:2002-01-25

     2002年1月25日 粤地税函[2002]41号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珠海泰坦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已更名为珠海迈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根据省信息 产业厅《关于同意变更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有关事项的批复》(粤信厅函[2002] 8号)的意见,经研究,我局同意确认改名后的珠海迈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为软件企 业,该公司可继续享受给予原珠海泰坦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但不 能视同新办软件企业享受有关所得税优惠政策。原珠海泰坦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的软 件企业资格相应撤销,今后不得以其名义享受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照顾。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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