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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珠海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网吧经营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目问题的通知

珠地税发[2001]319号颁布时间:2001-11-12

     2001年11月12日 珠地税发[2001]319号   现将省地税局《关于网吧经营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目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函 [2001]479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地税局关于网吧经营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目问题的通知      粤地税函[2001]479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顺德市地方税务局:   近来,有些地方要求对网吧经营收入适用的营业税税目问题予以明确。根据营业 税法规的规定,现明确如下:   对电信部门开办的网吧,取得的经营收入按“邮电通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对 非电信部门开办的网吧,取得的经营收入,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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