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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广东威尔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粤地税函[2001]412号颁布时间:2001-08-23

     2001年8月23日 粤地税函[2001]412号 珠海、顺德、东莞、茂名、江门、佛山、中山、汕头、肇庆、梅州市地方税务局:   省科技厅根据《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考核办法》的规定、对部分发生变更 事项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进行重新审核,同意确认22家发生变更事项后的企业为高新 技术企业,同时取消更名前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具体名单如下:   认定编号       企业名称   3797009     广东威尔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原:珠海经济特区威尔发展公司)   3796004     珠海金电电源工业有限公司            (原:珠海经济特区金电电源工业公司)   3796008     珠海亿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原:珠海东大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以下略)   对上述重新确认的高新技术企业,可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有关所得税优惠政策, 但不能视同新办企业享受有关所得税优惠政策。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 从2001年起,不得再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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