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1999年税务杂志报刊征订发行工作的通知
东地税发[1998]143号颁布时间:1998-09-20
1998年9月20日 东地税发[1998]143号
各地方税务分局:
根据省地税局《关于做好1999年〈广东地方税务〉征订发行的通知》(粤地
税办发〔1998〕88号)和《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1999年
度〈中国税务〉杂志和〈中国税务报〉征订发行工作的通知》(粤地税办发〔199
8〕96号)文件要求,各地必须重视做好1999年度税务杂志、报刊的征订发行
工作,立足于抓早抓紧,要由一名分局领导亲自抓,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把征订任务
(见附件)落到实处,确保明年征订任务的圆满完成。
由于各刊物征订办法有很大差异,为保证征订工作顺利开展,我们将各刊物的征
订办法分别介绍如下,请认真对照执行,减少差错。
一、《广东地方税务》征订办法
㈠、订价:每份全年订价84元。
㈡、将订户资料录盘:各分局要将订户资料(包括邮政编码、收件人地址、收件
人单位、收件人姓名、订阅份数、订户电话)输进电脑,经校对无误后录入电脑软盘,
再将软盘连同汇款单复印件送往市局办公室。市局将各地订户资料合成后寄到杂志社。
㈢、订阅款请寄至市局帐户
户名:东莞市地税局
银行:市建行附城办文华分理处
帐号 :261311
㈣、劳务费:每份征订劳务费6元,不能从订阅款中坐扣,由市局统一返还。
二、《中国税务报》征订办法
㈠、订价:每份全年订价198元。
㈡、订阅办法:《中国税务报》通过邮局公开发行,
邮政代号1-150。请各分局自行到邮局订阅。
㈢、劳务费:每份征订劳务费14元,不能从订阅款中坐扣,由市局统一返还。
三、《中国税务》、《税务研究》杂志征订办法。
㈠、订价:《中国税务》每份全年订价78元,可坐
扣手续费10.50元,净额为67.50元。《税务研究》每份全年订价60元,可坐扣手
续费9.50元,净额为50.50元。
㈡、订阅办法:各分局订阅时坐扣手续费后将净额汇至中国税务杂志社。
㈢、收款单位:中国税务杂志社发行部开户银行:北京市工商银行南礼士路支行
宣内分理处(行号:20112)
帐号:417-249055-01
四、《涉外税务》征订办法
㈠、订价:每份全年订价84元。各分局将订阅款汇至涉外税务编辑部。
㈡、收款单位:涉外税务编辑部
开户银行:深圳建行沙头角支行福滨办
帐 号:104002230000574
五、注意事项
㈠、各分局征订工作须在11月10日前完成。
㈡、请各分局认真填写《统一征订订户清单》(《广东地方税务》除外),在汇
寄订阅款的同时将清单一式三份分别寄至中国税务杂志社、涉外税务杂志社、市局办
公室。还需附上《中国税务报》邮局订单收据复印件给市局。《清单》将作为寄发刊
物标签和计算手续费的依据。杂志社地址如下:
中国税务杂志社 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68号
邮编100053。
涉外税务编辑部 深圳市福田路28号(联系人黄智勇) 邮编518033
附件:1、征订任务一览表
2、统一征订订户清单
3、订阅单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