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广东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内单位外派员工取得收入应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粤地税发[2000]74号颁布时间:2000-02-26

   2000年2月26日 粤地税发[2000]74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顺德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内单位外派员工取得收入应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 复》(国税函[1999]83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过去我省规定与此 有抵触的,改按本通知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内单位外派员工取得收入应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 复》(国税函[1999]830号)(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