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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粤财法[19998]21号颁布时间:1998-04-06

     1998年4月6日 粤财法[19998]21号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8]2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农村信用社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1998年3月2日 财税字[1998]29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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