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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财法[1997]56号颁布时间:1997-11-25

     1997年11月25日 粤财法[1997]56号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税字[1997]7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7年10月21日 财税字[1997]75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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