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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我国对外签订税收协定中教师和研究人员条款适用范围的通知

粤地税发[1999]39号颁布时间:1999-02-13

        1999年2月13日 粤地税发[1999]39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我国对外签订税收协定中教师和研究人员条款适用 范围的通知》(国税函[1999]37)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我国对外签订税收协定中教师和研究人员条款适用范围 的通知(1999年1月15日 国税函[1999]37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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