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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省级固定税收收入恢复由广州市地税机关征收有关事宜的通知

穗地税发[2000]11号颁布时间:2000-01-05

     2000年1月5日 穗地税发[2000]11号 各纳税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税收征管改革,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决定原由省局直属分局负责征 收的“省级固定税收收入”,从2000年1月1日起恢复由广州市地方税务机关征 收。为此,交纳“省级固定税收收入”,业户应从2000年1月1日起,向机构所 在地的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有关区征收分局申报缴纳“省级固定税收收入”的有关税收 (《广州市地方税务系统联系地址和电话一览表》,附后)。 至于上述业户使用地税发票的审批,供应和检查,也同时一律由广州市地税机 关负责。尚未在广州市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业户,应于今年1月20日前到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分局申报补办税务登记,逾期不申办的,则依法处理。 希知照。          广州市地方税务系统联系地址和电话一览表 税务机关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市地方税务局 吉祥路46号         510030  83637083 市稽查局   吉祥路46号6、8楼     510030  83637043 登记分局   先烈东路190号粤海凯旋大厦 510500  87250608 越秀区    惠福西路262号三楼     510180  83371140 东山区    中山三路11号9楼      510055  83841097 荔湾区    华贵路81号二楼       510140  81816899 海珠区    宝岗路茶亭前3号       510220  84499270 芳村区    东氵教北路东安苑2号     510370  81516262 天河区    水荫四横路110号      510075  87719917 白云区    柯子岭景云路18号      510405  86588634 黄埔区    黄埔区大沙东路260号    510700  82376812        丰乐大厦1-4楼 开发区    开发区管委会大楼A座二楼   510730  82222791 保税区    广州保税区国际大厦107   510730  82217785 稽查局    吉祥路46号7楼       510030  83637045 一分局    东园横路60号        510110  83838220 二分局    小北路54号         510120  83566668 三分局    同福中路410号       510220  84431915 四分局    柯子岭景云路二楼       510405  86588745 涉外分局   天河体育西路46号      510620  87586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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