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省级固定税收收入恢复由广州市地税机关征收有关事宜的通知
穗地税发[2000]11号颁布时间:2000-01-05
2000年1月5日 穗地税发[2000]11号
各纳税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税收征管改革,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决定原由省局直属分局负责征
收的“省级固定税收收入”,从2000年1月1日起恢复由广州市地方税务机关征
收。为此,交纳“省级固定税收收入”,业户应从2000年1月1日起,向机构所
在地的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有关区征收分局申报缴纳“省级固定税收收入”的有关税收
(《广州市地方税务系统联系地址和电话一览表》,附后)。
至于上述业户使用地税发票的审批,供应和检查,也同时一律由广州市地税机
关负责。尚未在广州市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业户,应于今年1月20日前到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分局申报补办税务登记,逾期不申办的,则依法处理。
希知照。
广州市地方税务系统联系地址和电话一览表
税务机关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市地方税务局 吉祥路46号 510030 83637083
市稽查局 吉祥路46号6、8楼 510030 83637043
登记分局 先烈东路190号粤海凯旋大厦 510500 87250608
越秀区 惠福西路262号三楼 510180 83371140
东山区 中山三路11号9楼 510055 83841097
荔湾区 华贵路81号二楼 510140 81816899
海珠区 宝岗路茶亭前3号 510220 84499270
芳村区 东氵教北路东安苑2号 510370 81516262
天河区 水荫四横路110号 510075 87719917
白云区 柯子岭景云路18号 510405 86588634
黄埔区 黄埔区大沙东路260号 510700 82376812
丰乐大厦1-4楼
开发区 开发区管委会大楼A座二楼 510730 82222791
保税区 广州保税区国际大厦107 510730 82217785
稽查局 吉祥路46号7楼 510030 83637045
一分局 东园横路60号 510110 83838220
二分局 小北路54号 510120 83566668
三分局 同福中路410号 510220 84431915
四分局 柯子岭景云路二楼 510405 86588745
涉外分局 天河体育西路46号 510620 87586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