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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劳改劳教企业征免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粤税发[1994]115号颁布时间:1994-04-11

     1994年4月11日 粤税发[1994]115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08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劳改、荣教 企业征免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劳改、劳教企业征免所得税问题的通知(1994年3月2 4日 国税发[1994]083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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