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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联通寻呼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上交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鄂国税函[2001]93号颁布时间:2001-02-27

     2001年2月27日 鄂国税函[2001]93号 省国家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联通寻呼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 知》(国税函[2001]54号)规定,同意对联通寻呼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2000年度上交的总机构管理费50万元,准予税前扣除。请遵照执行。对该企业 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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