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江西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赣府厅发[1999]8号文认真做好工业统计制度改革工作通知

洪府厅发[1999]6号颁布时间:1999-03-17

     1999年3月17日 洪府厅发[1999]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现将《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办发[1998]144号 文切实做好工业统计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发[1999]8号)转发给你 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望一并贯彻落实。 一、做好工业统计制度改革,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指导国有工业企 业改革和发展,搞好国有工业企业扭亏增盈和经济运行协调工作,引导非国有工业企 业健康发展都有重大意义。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 实加强领导,要有一名分管领导组织协调此项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和困难,确保此项改革顺利进行。 二、工业统计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互 相配合。市经贸委要负责协调各工口部门,积极配合统计部门做好企业资料的收集、 审核工作;统计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负责收集、审核、汇总、上报统计 资料。鉴于这次工业统计制度改革涉及财务指标,企业会计人员必须密切配合统计人 员,确保按时报送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三、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各县区、各部门要落实必要的计算设备和培训经费, 各级统计机构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把此项改革工作做好。 (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