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福州铁路分局多经中心2003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闽国税函[2004]11号颁布时间:2004-01-08
2004年1月8日 闽国税函[2004]11号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福州铁路分局多经中心《请求调整2003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函》
(福铁经财[2003]51号),鉴于该公司机构变动及部分企业受非典影响,经
研究,同意原铁路客运公司划归多经中心管理的4户企业上交管理费24.5万元在
所得税前扣除。(企业名单附后)福建东南旅游客运公司、福建铁路旅行社、武夷山
铁路旅行社、厦门华铁有限公司等4户2003年度管理费共12.5万元不再上交。
附件:铁路多经企业上交2003年度管理费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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