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福建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闽地税政二[1998]第62号颁布时间:1998-10-19

        1998年10月19日 闽地税政二[1998]第62号    各地、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地(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稽查分局,福 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省税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 155号)转发给你们,希知照。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 155号)(略) (5)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