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闽地税政二[1998]第62号颁布时间:1998-10-19
1998年10月19日 闽地税政二[1998]第62号
各地、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地(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稽查分局,福
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省税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
155号)转发给你们,希知照。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
155号)(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