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纳税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甬国税发[2004]116号颁布时间:2004-06-18
2004年6月18日 甬国税发[2004]116号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局(分局):
现将《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纳税评估作为税收征
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强化税源监控和优化纳税服务的主要手段,是解决“疏于
管理、淡化责任”现象、实现“应收尽收”目标的有效措施。各级国税机关必须进一
步提高对纳税评估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按照《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暂行办
法》,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健全评估工作制度,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发挥计算机依托
作用,提升评估工作质量。
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如有问题及时报告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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