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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业营业税计税依据的通知》的通知

常地税一[2004]4号颁布时间:2004-03-30

     2004年3月30日 常地税一[2004]4号 各市、武进地方税务局,市局各分局、稽查局: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业营业税计税依据的通知》(苏地 税发[2003]23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业营业税计算依据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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